轉知苗栗縣政府(114年12月15日府農林字第1140271610B號)公告:即日起開放民眾自由撿拾漂流木-時間、區域及注意事項(115年7月10日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巴威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,本撿拾公告即日起失效)
一、開放撿拾區域:大安溪梅象橋以下至國道1號、後龍溪、中港溪、苗栗縣轄內海灘(岸)。
二、前揭撿拾區域僅限設籍苗栗縣之居民得撿拾清理。
三、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:自本公告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時為止。但該期間內倘有其他豪雨特報發布,且自由撿拾清理有安全疑慮者,苗栗縣政府得予緊急終止。
四、詳如附件。
五、檢附林業保育署漂流木撿拾圖卡連結(請點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