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告
作業依據: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: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,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;其有變更者,亦同:
一、個人資料檔案名稱。
二、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。
三、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。
四、個人資料之類別。
※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係參考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【民國101年10月1日修正】」。
公告日期:100年12月20日
修正日期:113年11月14日
保有機關: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
聯絡方式:
地址:42058台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
電話:04-25150855
電子郵件:service3@forest.gov.tw
個資當事人權利請求:
當事人對本分署保有之個人資料如需下列服務,請利用上方之電子郵件申請辦理。
-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- 請求刪除。
瀏覽人次:8912
最後更新日期:2024-11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