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保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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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告


作業依據: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: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,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;其有變更者,亦同:
    一、個人資料檔案名稱。
    二、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。
    三、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。
    四、個人資料之類別。
    ※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係參考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【民國101年10月1日修正】」。
公告日期:100年12月20日
修正日期:112年11月10日
保有機關: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
聯絡方式:
地址:42058台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
電話:04-25150855
電子郵件:service3@forest.gov.tw
個資當事人權利請求:

當事人對本分署保有之個人資料如需下列服務,請利用上方之電子郵件申請辦理。

  1.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  2.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  3.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  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  5. 請求刪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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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告項目一覽表 pdf pdf 檔案大小:24349KB 下載次數:201
瀏覽人次:8835 最後更新日期:2023-11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