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規定辦理。 2.時間:111年8月2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整。 3.地點:本處二樓第二會議室(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)。 4.工程名稱:臺中市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修復再利用工程。 5.主辦單位: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。 6.設計監造單位:軸組聯合建築師事務所。 7.施工單位:昌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。 8.會議說明:為讓在地社區里民了解旨揭工程施工規模、修復期程及對周遭居民影響等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