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務執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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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查察本分署作業違常單位及稽核易滋弊端業務。 
二、處理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本分署弊端事項。 
三、擬訂、修正、宣導本分署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。 
四、表揚廉能政風事蹟。 
五、預防本分署危害、破壞事項。 
六、協助處理機關陳情請願事項。 
七、辦理公務機密維護業務。 
八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。 
九、首長及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。
瀏覽人次:6486 最後更新日期:2024-10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