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查察本分署作業違常單位及稽核易滋弊端業務。 二、處理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本分署弊端事項。 三、擬訂、修正、宣導本分署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。 四、表揚廉能政風事蹟。 五、預防本分署危害、破壞事項。 六、協助處理機關陳情請願事項。 七、辦理公務機密維護業務。 八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。 九、首長及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