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養植護樹申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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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養流程:

1、以公文或書信來函提出申請書
2、分署審查申請單位資格,並媒合適合之造林地
3、雙方簽訂捐款/合作造林契約
4、以捐款形式執行者將捐款款項匯入指定帳戶,由本分署代為執行造林工作,落實造林工作監督,並彙整相關造林成果提送捐款單位;以合作造林方式執行者依計畫書施行認養工作,並受本分署監督指導。


※聯絡窗口:本分署經營企劃科(04)25150855 #154 郭小姐
瀏覽人次:3037 最後更新日期:2022-07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