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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08/02
為了防範狂犬病疫情蔓延擴散,確保野生動物、遊客及其寵物安全,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,林務局所轄森林遊樂區、自然保護區及平地森林遊樂區自107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,持續禁止犬、貓等哺乳類動物入園。
東勢林區管理處提醒民眾,依據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第43條,若發現攜帶犬、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森林遊樂區,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;此外,呼籲民眾進入森林遊樂區旅遊時,請不要接觸或餵食野生動物,若是發現疑似感染狂犬病的動物,請立即通報動物防疫機關或所屬林區管理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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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0-06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