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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08/13
梨山地區於昨(8/12)日下午發生森林火災,經過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與空中勤務總隊聯手搶救,很快的在今日(8/13)上午獲得控制,並在下午2時宣佈火場熄滅,成功防範火場延燒,避免災害擴大。
東勢林區管理處表示:森林火災發生地點位於台七甲線2.7公里對面山區,屬於大甲溪事業林區第66林班地,昨日接獲通報後立即連夜調度森林救火隊弟兄奔赴火場,總共動員59人次,並聯合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從空中灌灑12次,在空中與地面通力合作下,克服地勢偏遠及陡峭,成功迅速控制火勢,估計延燒面積有1.4公頃。
至於火災發生原因,初步瞭解是造林工人施工時不慎引起火苗,在風勢的助長下一直往上延燒。因此,東勢林區管理處呼籲:除依森林法第34條規定經該管消防機關洽該管主管機關許可者,不得有引火行為,違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;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,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,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,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,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。請大家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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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18-08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