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存歷史記憶 市定古蹟「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」開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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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08/03
東勢林區管理處權管「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69.70號」兩棟建物,於104年4月23日經臺中市政府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,並於107年4月26日重新指定名稱為「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」。為保存古蹟之歷史價值,經行政院核定「110-113年林業文化資源保存與整體再發展中長程計畫」,編列2800萬經費並依據臺中市政府核定規劃設計成果(展示及展售館)進行工程修復。
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,該修復工程於7月13日完成工程發包,並於昨(8/2)日辦理台中市市定古蹟「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」修復再利用工程施工說明會,邀集相關單位包含關心地方議題江啟臣委員服務處、陳清龍及張瀞分市議員、台中市文化資產處、在地社區發展協會、陽明里里民等,說明施工內容及修復方式,深獲與會代表肯定,也對未來整合地方文化旅遊軸線,深具信心。
該處表示,昭和元年(1927年),將臺中出張所與土牛貯木池移設置豐原現址,為提供日籍員工住宿以及往來長官住宿與視察之需求,遂於1927~1935年陸續興建宿舍群與招待所。此棟市定古蹟建物即為八仙山林場時期的官式二層日式招待所。其中二樓地板於立面上有部分突出構造,為通氣構造,特色造型之雨庇托架、戶袋及雨戶等,具特殊性與稀少性,修復時將維持日治時期傳統木構造建築物特色,極具時代背景意義。
    本案工期為600日曆天,預計於113年3月底完工,希冀完工後可帶動串連東勢、豐原、潭子等地區文化景觀及重現八仙山林場內涵,促進地方經濟繁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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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796 最後更新日期:2022-08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