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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05/18
一、補助機具種類:造林育苗、竹木收穫、林下經濟、製材加工及剩餘資材循環應用等林業省工機具。
二、補助對象:林業合作社、經營林業之農企業、農會。本計畫所稱農企業,係指該企業立案之經營項目包括造林、育苗、伐木等林業經營範疇,且有實際從事林業生產。
三、補助標準(金額及比率):每申請單位最高補助300萬元,農企業、農會,補助比率以不超過機具售價1/2;林業合作社,補助比率以不超過機具售價60%、林業合作社屬原住民團體者,補助比率提高為80%。
四、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6月6日止。
五、申請者向所在地本局各林區管理處提出申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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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3-05-18